租屋漏水,原則上是房東要修。民法第429條寫得很清楚:租賃物的修繕,除非契約另有約定或另有習慣,由出租人負擔。房客要做的是三件事:馬上通知、留下紀錄、給房東一個合理的修繕期限。房東過了期限還不修,房客可以自己找人修再請款或從租金扣,嚴重到住不下去還能提前解約。
這篇照實際會遇到的順序寫:先判斷這次漏水算誰的、再講通知與催告怎麼做才有效、房東不修時扣租金和解約的眉角,最後是費用怎麼分、哪些做法會讓房客自己變成理虧的一方。法條都附全國法規資料庫的連結,可以直接點開看原文。
法律怎麼說:房東的修繕義務從哪來
租屋漏水會牽涉到兩部法律。第一部是民法的租賃章節,所有租約都適用;第二部是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》,專門管「租來住」的房子,租期未滿30天、休閒旅遊用途的不適用(條例第4條)。兩部法律對漏水的基本態度一樣:房子要保持在能住的狀態,這是房東的責任。
| 條文 | 重點 | 跟漏水的關係 |
|---|---|---|
| 民法第423條 | 出租人要交付合於約定使用的租賃物,租期中也要保持這個狀態 | 漏水讓房子不好住,就是沒保持狀態 |
| 民法第429條 | 修繕除契約另有約定或習慣外,由出租人負擔;出租人為保存租賃物的必要行為,承租人不得拒絕 | 修漏水的錢原則上房東出;房東要進來修,房客要配合 |
| 民法第430條 | 承租人可定相當期限催告修繕,期限內不修,可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後請求償還、或從租金扣除 | 房東拖著不修時,房客的兩條路 |
| 民法第432條 | 承租人要用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賃物,違反致毀損要賠 | 房客自己造成的漏水,房客負責 |
| 民法第437條 | 需要修繕時承租人應即通知出租人,怠於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時救濟,要賠償因此所生的損害 | 看到漏水不講,擴大的損失可能算到房客頭上 |
| 租賃條例第8條 | 出租人要保持合於居住使用;簽約前要說明自己負責修繕的項目、範圍,並提供聯絡方式;未在承租人所定適當期限內修繕,承租人可自行修繕請求償還或從租金扣除 | 簽約時就該講清楚漏水找誰 |
| 租賃條例第11條 | 房子不合居住使用且需修繕,經催告仍不修,承租人可提前終止,出租人不得要求賠償;要在終止前30日書面通知並附事證 | 漏到不能住,可以搬走不賠違約金 |
先判斷:這次漏水是誰造成的
法條講的是原則,實際吵起來都卡在「這次到底算誰的」。漏水的源頭大致分四類,判斷方法也不一樣。
房東負責:房子本身老化或結構問題
屋頂防水層失效、外牆裂縫滲水、窗框老化、牆內給水管或排水管破、浴室防水層壞掉滲到隔壁房間。這些都是房子本體的問題,房客正常使用不可能造成,修繕費由房東負擔。
找:房東處理房客負責:使用不當造成
把油渣、貓砂倒進馬桶或水槽導致堵塞溢水、陽台排水孔被雜物蓋住讓雨水倒灌、洗衣機排水管沒插好、自己鑽牆掛東西打到水管、私下改裝浴室打破防水層。這類依民法第432條由房客負責。
找:房客自理或賠償第三人造成:樓上鄰居或公共管線
樓上浴室漏到你的天花板、大樓管道間的共用管破。房客跟樓上沒有契約關係,正確做法是通知房東,由房東以屋主身分去跟樓上或管委會處理。房客不用自己去跟鄰居吵。
找:房東出面協調天災:颱風、豪雨打壞
颱風把鐵皮屋頂掀開、豪雨讓舊窗框滲水。房子的修繕還是房東負擔,但房客自己被泡壞的家具電器,因為不是房東的過失,通常很難要房東賠,要看房客自己有沒有保險。
房子:房東修;家當:各自承擔有些情況兩邊都說不是自己,例如浴室地板滲水到樓下,房東說是房客用太多水,房客說是防水層老化。這時候不要猜,請抓漏師傅做一次檢測,報告會寫出水是從排水管、給水管還是防水層出來的。檢測方法可以參考科技抓漏完全解析;如果漏水跑到樓下鄰居家,處理流程看樓上漏水到樓下怎麼處理。
房客正確處理 5 步驟
漏水糾紛裡,房客最常吃虧的地方不是法律站不住,而是「沒有證據證明自己有講、有等、有給期限」。下面這五步照著做,之後不管協商還是走調解,手上都有東西。
步驟 1:先止損,再拍照
先把電器、插座附近的東西移開,接水桶、鋪毛巾,跳電或插座附近有水就先關總電源。接著拍照錄影:漏水位置、滴水狀況、受損的物品、拍照日期。手機照片本身有時間資訊,不要修圖。
步驟 2:立刻通知房東,用文字
民法第437條要求房客「應即通知」。打電話講完之後,再用 LINE 或簡訊補一段文字:「X 月 X 日發現臥室天花板靠窗處漏水,照片如附,請安排處理。」文字紀錄是之後證明你有通知的關鍵。房子如果是代管公司在管,就同時通知代管公司。
步驟 3:房東沒回應,書面催告並給期限
民法第430條和租賃條例第8條都要求房客先「定相當期限」催告。相當期限沒有固定天數,要看漏水的嚴重程度和修繕難度:實務上一般滲水常見給 7 到 14 天;天花板持續滴水、有觸電風險的,可以給短一點。催告最好用存證信函,郵局就能寄,內容寫清楚漏水位置、第一次通知的日期、要求在幾月幾日前修繕、逾期未修你打算怎麼做。
步驟 4:配合房東安排的師傅進場
房東找師傅來看,房客不能拒絕(民法第429條第2項)。可以要求事先約時間、自己在場。師傅檢測或施工時,順便請他說明漏水原因,這對後面「誰負責」很重要。
步驟 5:期限到了還不修,選一條路走
這時房客有三個選擇:自行修繕後請款、從租金扣除、或提前終止租約。下一段分開講。
催告信寫這 5 項就夠
(1)租賃標的地址與租約日期;(2)第一次發現與通知的日期;(3)漏水位置和目前狀況;(4)要求修繕的期限,寫明確的日期;(5)逾期未修,依民法第430條自行修繕並從租金扣除、或依租賃條例第11條終止租約。附上照片。這封信不用寫得很兇,越平實越好,之後給調解委員或法官看也比較清楚。
房東不修:自己修再扣租金,要注意什麼
自行修繕扣租金是法律給的權利,但很多房客做錯順序,最後反而被房東告欠租。幾個關鍵:
- 一定要先催告、等期限過:沒有催告就直接扣,房東可以主張沒機會修。
- 只能扣「應由房東負擔」的修繕:如果最後查出是房客自己堵塞排水孔,扣的錢就要還回去。
- 費用要合理:找師傅前先拿書面報價,最好有兩家比較,修完保留收據、施工前後照片。扣一般滲水修繕卻請人整層重做防水,房東可以爭執金額。
- 扣租要書面通知:扣租當月附上收據影本,寫清楚扣了多少、依據哪一條。
- 不要整個月不付:租賃條例第10條規定房客遲付租金達兩個月租額、經催告仍不繳,房東可以提前終止。按收據金額扣,剩下的照常付。
修繕費用的行情可以先看2026 防水抓漏費用指南,心裡有個底,房東也比較難說你亂花錢。挑師傅的方法在怎麼選防水廠商。
漏到不能住:提前解約怎麼做
如果漏水嚴重到房間不能睡、天花板有掉落風險、整面牆發霉,房客可以依租賃條例第11條第1項第2款提前終止租約:條件是房子不合居住使用、有修繕必要、房客已經定相當期限催告而房東不修。依這條終止,房東不能要求違約金或賠償。
程序上要注意兩件事:第一,終止前 30 天要用書面通知房東;第二,要附上相關事證,也就是照片、通知紀錄、存證信函。押金依租賃條例第7條,房東要在租約消滅、房客返還房屋並清償債務後退還,金額上限是兩個月租金。
漏水期間如果只有一間房不能用,房客也可以依民法第435條,以「一部滅失」為理由,按不能使用的比例請求減少租金。這種情形要跟房東談比例,談不攏就交給調解。
費用怎麼分:抓漏費、修繕費、房客損失
| 項目 | 常見行情 | 原則上誰付 |
|---|---|---|
| 抓漏檢測(濕度計、熱像儀) | NT$ 3,000 – 20,000 | 查出是房屋本身問題:房東;查出是房客造成:房客 |
| 單點滲水修補(窗框、單一裂縫) | NT$ 8,000 – 20,000 | 房東 |
| 浴室防水重做(3 坪內不換磁磚) | NT$ 15,000 – 30,000 | 房東;房客私自改裝打破防水層則房客負擔 |
| 排水管堵塞疏通 | 依現場,數千元起 | 老舊管線:房東;倒雜物堵塞:房客 |
| 房客家具電器損失 | 依實際損失 | 房東經通知卻遲不修繕:可向房東請求;天災突發:各自承擔 |
表格的金額來自本站整理的北部報價區間,實際依現場。抓漏費要誰付,最乾脆的做法是先講好「查出是誰的問題,誰付」,雙方都比較願意配合檢測。
房客最常犯的 5 個錯
- 只打電話沒留文字:房東之後說「你沒講過」,你很難證明。
- 自己找人修卻沒先催告:錢可能要不回來。
- 直接停付房租:給房東提前終止的理由。
- 用矽利康、防水膠帶自己補:蓋住漏水痕跡,之後抓漏更難判斷,也可能被說成是你改動造成的。想知道哪些可以自己處理,看DIY 還是找專業。
- 退租才講:房東可以主張你沒通知、讓損失擴大,從押金扣。
站在房東這邊:怎麼少吵一點
房東其實也不想跟房客吵。簽約前照租賃條例第8條,把「出租人負責修繕的項目和範圍」寫進契約附件,留一支修繕專用的聯絡電話;每年梅雨季前上頂樓看一下排水孔、外牆裂縫,可以參考雨季前防水檢查清單。老房子出租前先做一次完整檢查,會比租出去後再處理便宜很多,老屋防水翻新那篇有整理該看哪些地方。漏水的位置如果在頂樓,可以順便看屋頂漏水;天花板的判斷看天花板漏水。
- 本文整理現行條文的一般適用方式,個案會因租約內容、雙方溝通紀錄而不同。
- 協商不成,可以向對方住所地(雙方住同一區就在該區)的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,除勘驗費外不收費(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3條),或洽各縣市政府的法律諮詢服務。
- 法條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。
常見問題
租屋漏水,修繕費一定是房東出嗎?
原則上是。民法第429條規定租賃物的修繕,除了契約另有約定或另有習慣,由出租人負擔;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8條也要求房東在租期內保持房子合於居住使用。例外是漏水是房客自己造成的,例如排水孔被堵、自行改裝打破防水層,這時房客依民法第432條要負責。
房東一直拖著不修,我可以直接從房租扣嗎?
可以,但要照順序來。依民法第430條,房客要先定一個相當的期限催告房東修繕,房東在期限內不修,房客才能自己找人修,再請房東償還費用或從租金扣除。沒有先催告就直接少付房租,房東可能主張你欠租,反而變成你理虧。催告最好用存證信函或留得下紀錄的文字訊息。
漏水把我的電腦、衣服泡壞了,房東要賠嗎?
要看是誰的問題。如果房東早就被通知、該修卻沒修,導致損害擴大,房客可以依民法債務不履行的規定(例如第227條不完全給付)請求賠償,但要拿得出通知紀錄和損失證明。如果是颱風突然打壞屋頂、房東也來不及處理,房客自己的家當通常要靠自己的保險。
發現漏水沒馬上講,會有什麼後果?
民法第437條規定房客發現需要修繕時應該立刻通知房東,如果拖著不講,讓房東沒辦法及時處理而損失變大,房客要賠償因此多出來的損害。所以看到水痕、滴水,第一時間拍照傳給房東,是保護自己最便宜的動作。
租約寫「所有修繕由房客負責」,這樣有效嗎?
民法第429條允許契約另外約定修繕由誰負擔,所以這種條款不是一定無效,但屋頂、外牆、防水層、埋在牆裡的管線這類結構性問題,房客本來就沒辦法也不應該去動,真的發生爭議時,法院會看條款是否顯失公平、雙方怎麼理解。簽約前就把漏水、管線、防水這幾項寫清楚是最省事的做法。
房東因為修漏水要進屋,房客可以拒絕嗎?
不行。民法第429條第2項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8條都規定,出租人為了修繕或保存房子所做的必要行為,承租人不得拒絕。不過可以要求房東事先約時間,房客在場陪同,施工期間如果房子完全不能住,可以再跟房東談減租。
漏水嚴重到住不下去,可以提前解約嗎?
可以。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1條規定,房子不合居住使用且需要修繕,房客定相當期限催告後房東仍不修,房客可以提前終止租約,房東不得要求賠償,但要在終止前30天附上相關事證、用書面通知房東。民法第430條也給了終止契約的權利。